老师,我们有个外经证是在重庆,现在要补交个人所得税,我们那面只有一个项目经理,但是他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从成都代扣代缴了,但是早上跟重庆的税务联系,他们说也要从重庆缴纳,要不就按照个人工资,要不就按照合同总价的1%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先让我们按照个人来缴纳,他们税务局来核实,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合同金额来交又缴纳的太多?怎么来缴纳

2021/9/9 10:38:35

老师,我们有个外经证是在重庆,现在要补交个人所得税,我们那面只有一个项目经理,但是他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从成都代扣代缴了,但是早上跟重庆的税务联系,他们说也要从重庆缴纳,要不就按照个人工资,要不就按照合同总价的1%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先让我们按照个人来缴纳,他们税务局来核实,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合同金额来交又缴纳的太多?怎么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安装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十一条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这个是政策,具体的你们协商

如果是重庆市税局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那你们只有按照核定的缴纳

是不是就是按照劳务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工资表来缴纳个税

这个政策全国执行口径不一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渝地税发〔2007〕222号《重庆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账簿、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按工程收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1%。

如果是重庆市统一按照这个缴纳,那就只能按照这个缴纳

具体的你们咨询重庆税局,看都可以采用哪种

按工程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

这个执行口径不一样,一般都是含税价格,具体的你可以去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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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税务师,财务经理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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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0:38孙正波

老师,我们有个外经证是在重庆,现在要补交个人所得税,我们那面只有一个项目经理,但是他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从成都代扣代缴了,但是早上跟重庆的税务联系,他们说也要从重庆缴纳,要不就按照个人工资,要不就按照合同总价的1%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先让我们按照个人来缴纳,他们税务局来核实,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合同金额来交又缴纳的太多?怎么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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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0:19孙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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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2021-09-09 10: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会计宝

andy老师2021-09-09 10:45

 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安装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十一条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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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2021-09-09 10:45

这个是政策,具体的你们协商
会计宝

andy老师2021-09-09 10:47

如果是重庆市税局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那你们只有按照核定的缴纳

2021-09-09 10:53孙正波

是不是就是按照劳务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工资表来缴纳个税
会计宝
会计宝

andy老师2021-09-09 10:55

这个政策全国执行口径不一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渝地税发〔2007〕222号《重庆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账簿、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按工程收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1%。
会计宝

andy老师2021-09-09 10:56

如果是重庆市统一按照这个缴纳,那就只能按照这个缴纳
会计宝

andy老师2021-09-09 10:56

具体的你们咨询重庆税局,看都可以采用哪种

2021-09-09 11:21孙正波

按工程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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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老师2021-09-09 11:30

这个执行口径不一样,一般都是含税价格,具体的你可以去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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