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答疑老师:会计宝老吴
您好,一般核定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乘适用税率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浏览:1078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您好,只要是真实业务,都可以开票,,没有任何影响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76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查账征收管的话需要入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74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黑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737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官方回复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65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妮老师
你们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3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2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20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许老师
如果个体户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9%税率的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06 0赞 0评论 收藏
普票50份以内,才开始根据业务领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602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小小
这个月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578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8月之后的12个连续月份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556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甘老师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现在的政策都是可以免税的 2.个人所得税 超过月核定额,按实际开票金额计算缴纳经营所得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53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patience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可以在发票认证平台查到别的企业开给公司的专票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514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税务师晓雨
您好,报的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94 0赞 0评论 收藏
浏览:1048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是想问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吗?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7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确定不用还了,账务处理是将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税法规定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和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6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您好,如果是公司代开的话,是需要的。个人代开的,不需要!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49 0赞 0评论 收藏
答疑老师:张瑞峰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关于增值税,看您提供的服务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超过起征点的按照3%缴纳。没超过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按照纳税行为发生地的不同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小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月销售额大于10万(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乘以税率进行缴纳。 2.个人所得税,个人代开发票时由税务机关按征收率1.5%-2%左右征收,支付方在付款时依旧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规定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查看全部回复
浏览:10432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