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许老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问答已结束!
7870 0赞 0评论 收藏
王苗苗老师
一般是一致的 查看全部回复
7831 0赞 0评论 收藏
COCO老师
鸡苗的采购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7830 0赞 0评论 收藏
等录到系统主界面,点击【涉税查询,点击页面左边的【资料报送查询】后,选择【填报起止日期】,或【报表所属起止日期】,再选择【资料类别】;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页面会弹出符合条件的财务报表,把页面拉到最后,点击【明细】;就会弹出财务报表的PDF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只有是有填写的报表都可以查询),就可以看到报表报送的数据了。 查看全部回复
7798 0赞 0评论 收藏
高老师
可以报销。如果是行政事业专用收费收具且有财政监制的,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7796 0赞 0评论 收藏
哈哈老师
您好,减免的社保公司负担的部分是不用做分录的。 查看全部回复
7794 0赞 0评论 收藏
是袋装的牛奶还是说刚生产出来的牛奶 查看全部回复
778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红字) 查看全部回复
7740 0赞 0评论 收藏
安叔老师
是的, 查看全部回复
7730 0赞 0评论 收藏
官方回复
您好!丢失普通发票需要接受处罚,然后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有的单位可能会要求重新开具,需要先红冲,然后再开具,统一需要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7713 0赞 0评论 收藏
大宁老师
1、对于经常性业务,建议你最好先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自行开具发票。 2、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可以开具发票,但是需要注意保留业务资料作为备查资料。 3、若是企业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则属于虚开行为,面临税务和法律风险。 查看全部回复
7703 0赞 0评论 收藏
Annina老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文 查看全部回复
7686 0赞 0评论 收藏
税务师晓雨
个人无法自开发票,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可以开收购发票。符合免税的,开免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7658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目前没有免征年终奖个税的相关政策。目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7650 0赞 0评论 收藏
是那家单位收购的,哪家单位抵扣进项 查看全部回复
7632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通过用户名(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或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会出现办税人员选择界面,需要通过办税人员二次验证(实名认证或验自然人登录密码)后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停止在用户名登录中使用手机号登录(部分地区暂停)。 查看全部回复
7533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7497 0赞 0评论 收藏
绾绾
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查看全部回复
7474 0赞 0评论 收藏
小小
不可以 查看全部回复
7469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按照下述文件规定处理后,购买方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看全部回复
7416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按季度申报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740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把投资款存到银行账户,借:银行存款 dai:实收资本 ,税务上需要缴纳印花税,现在资金账簿印花税是按照万分5减半征收,小规模企业的话,最高额外再减50%。 查看全部回复
7389 0赞 0评论 收藏
李伟老师
(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查看全部回复
7383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直接拒收即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提问,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麻烦亲给个五星好评哦! 查看全部回复
7371 0赞 0评论 收藏
谭老师
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但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7333 0赞 0评论 收藏
七七
如果是不同公司间的话,计入收入和相应成本,如果是同一个公司的话计入半成品即可 查看全部回复
7317 0赞 0评论 收藏
农机,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7297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没有业务发生,相关的项目是可以零申报的,没有什么风险呢,真实就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果你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7281 0赞 0评论 收藏
张瑞峰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720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免税物品不能开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是0 查看全部回复
7191 0赞 0评论 收藏
孙老师
只是提供劳务是吧 查看全部回复
7178 0赞 0评论 收藏
andy老师
开免税发票 查看全部回复
7177 0赞 0评论 收藏
未开票收入栏按照补开发票的金额填写,看看是否能通过,如果不能通过,找主管税局解决 查看全部回复
7139 0赞 0评论 收藏
借在建工程,dai银行存款,借临时设施,dai在建工程 查看全部回复
711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您好,如果是公司代开的话,是需要的。个人代开的,不需要!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查看全部回复
7083 0赞 0评论 收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回复
7051 0赞 0评论 收藏
不能 查看全部回复
7037 0赞 0评论 收藏
可以,双方订立的合同或协议 查看全部回复
7014 0赞 0评论 收藏
如果法人私户收到了货款,取现存公户或者转到公户都是可以的,但建议通过公户转货款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可以登录销售方所属地区的税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当地12366进行查询 查看全部回复
6975 0赞 0评论 收藏
Icy 何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查看全部回复
6955 0赞 1评论 收藏
莹老师
产量是收获的时候需要计量的,一般都是过磅称的。成本是你们平时的人工、农药、种子、地的租金等构成,当你有开销这些费用的时候都计入生产成本中,当然种植的有不同的农作物,需要把不同的费用分到不同的农作物的生产成本中,收获季节时结转生产成本到库存商品中,借:库存商品dai生产成本,销售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6938 0赞 0评论 收藏
小黑
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6937 0赞 0评论 收藏
郭艳飞
稍等,我看下 查看全部回复
6930 0赞 0评论 收藏
吕敬宇老师
可以开专票,但要放弃免税的权利。 查看全部回复
6908 0赞 0评论 收藏
福利、补贴、伙食费可以量化的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6877 0赞 0评论 收藏
不交 查看全部回复
6825 0赞 0评论 收藏
填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6804 0赞 0评论 收藏
你好,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查看全部回复
6784 0赞 0评论 收藏
普票 查看全部回复
杨老师
冲减财务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6712 0赞 0评论 收藏
养殖行业,税率为免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查看全部回复
6711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首先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事项办结后,纳税人先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模块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业务(该业务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再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办理发票领用业务。 如果您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 查看全部回复
6705 0赞 0评论 收藏
陈米老师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在开具时税率选择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6662 0赞 0评论 收藏
易老师
余额表放最前面 查看全部回复
6648 0赞 0评论 收藏
patience
你们是受托加工 查看全部回复
6638 0赞 0评论 收藏
venus老师
你好,一般是1.5%,需要看你当地税局对这个行业税负率参考水平是多少的 查看全部回复
6625 0赞 0评论 收藏
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写到相应收入里面就行 查看全部回复
6615 0赞 0评论 收藏
燕子老师
从基本户把全年补助经费转到工会账户时,需要去当地的工会的开一张收据,然后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工会费 dai:银行存款 工会账户有支出时不需要再单独做分录,只需要做一个流水账,记录好工会收入,支出情况就好,同时保留好相关支出附件备查 查看全部回复
6591 0赞 0评论 收藏
原则上不可以,在建工程只能结转到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6571 0赞 0评论 收藏
需要,不需要计提 查看全部回复
您好,填错了 查看全部回复
6570 0赞 0评论 收藏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查看全部回复
6521 0赞 0评论 收藏
木言
不需要,需要有入库单、银行付款凭证等。银行付款单可以备注上哪种农产品收购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6471 0赞 0评论 收藏
进管理费用-油费/修理费 查看全部回复
6462 0赞 0评论 收藏
主要是增值税和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 查看全部回复
6455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如果是采用收购股权的形式收购的话,原来的公司的数据应该保留。不得随意删除 查看全部回复
6435 0赞 0评论 收藏
管理费用 查看全部回复
6411 0赞 0评论 收藏
现在物流行业收派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639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盗取的话,算是违法哦 查看全部回复
6327 0赞 0评论 收藏
对,不分配不需要交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6309 0赞 0评论 收藏
合作社如果销售本社成员所生产的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查看全部回复
6305 0赞 0评论 收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经研究,现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部回复
6220 0赞 0评论 收藏
你的意思是用法人的微信收了款? 查看全部回复
6151 0赞 0评论 收藏
收到理赔款的话一般应该冲销的都是其他应付款,而不计入营业外收入 查看全部回复
6142 0赞 0评论 收藏
不需要 查看全部回复
6111 0赞 0评论 收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dai:银行存款 查看全部回复
6073 0赞 0评论 收藏
张老师
属于的 查看全部回复
免税的没有税额,也就不存在抵扣的说法了 查看全部回复
6052 0赞 0评论 收藏
电子发票分两种:新版的,右下方没有销售方,不需要盖章。老版的,右下方有销售方,需要盖章 查看全部回复
6025 0赞 0评论 收藏
甘老师
原值=长摊费用初始入账金额-转固定资产的金额 查看全部回复
6007 0赞 0评论 收藏
微尘
属于 查看全部回复
5964 0赞 0评论 收藏
没有加工过的么 查看全部回复
5960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表单说明】 1.发电企业本表由电厂(站、机组)填写,供电企业县(区)级供电企业能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县(区)级供电企业填写,市级核算售电收入的,由市级供电企业填写; 2.本表在申报期内,随同申报表一同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按隶属关系报送上一级汇总审核,并报送至相应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继续上报。 查看全部回复
5950 0赞 0评论 收藏
工资一年不超过6万,不交个税 查看全部回复
5912 0赞 0评论 收藏
查账征收还是? 查看全部回复
5895 0赞 0评论 收藏
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完税务登记后按照税局核定的税种及申报期限申报即可,如果之前没有经营,是不用补申报的。 查看全部回复
云峰老师
收入种类 减免政策大类 减免政策小类 减免性质代码 政策名称 优惠条款 减免项目名称 关联政策条款 企业所得税 支持三农 其他 04099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查看全部回复
5880 0赞 0评论 收藏
Amy老师
是计算销售毛利率吗 查看全部回复
5876 0赞 0评论 收藏
符合免征范围的才免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查看全部回复
5834 0赞 0评论 收藏
直接转固定资产 查看全部回复
5810 0赞 0评论 收藏
梦梦老师
可以税前扣除 查看全部回复
5777 0赞 0评论 收藏
免税 查看全部回复
5769 0赞 0评论 收藏
收购农产品可以在税局代开收购发票,或者是合作社自行申请开具收购发票,凭收购发票入账和核算成本 查看全部回复
5754 0赞 0评论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查看全部回复
5737 0赞 0评论 收藏
5729 0赞 0评论 收藏
个体户蔬菜店给开票的时候,蔬菜免税开成1%,7月申报的时候按照1%申报 查看全部回复
5727 0赞 0评论 收藏
丁老师CP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部回复
5714 0赞 0评论 收藏
按照这个填 查看全部回复
5697 0赞 0评论 收藏
135 查看全部回复
5681 0赞 0评论 收藏
公众号:会计宝
发送验证码 60s后重新获取
账号密码登录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快速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返回登录
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